近日,麻阳县纪委通报了3起党员酒驾典型案例。
1.高村镇兰丝垅村党员路家兴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案。2017年12月2日,路家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县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2018年3月2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路家兴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18年7月12日,路家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
2.西晃山林场职工谭文福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案。2018年3月2日,谭文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县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获,经鉴定属酒后驾驶。2018年3月5日,县公安交警部门给予其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7月26日,谭文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尧市镇高洲坪村党员张俊杰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案。2018年3月29日,张俊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获,经鉴定属酒后驾驶。2018年4月10日,县公安交警部门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9月17日,张俊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麻阳县纪委)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麻阳县纪委
编辑:黄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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