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岂容“提篮子者”腐蚀“钢铁长城”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宋浩欣 编辑:黄思哲 2018-09-17 14:15:48
时刻新闻
—分享—

  2018年9月7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的通知,该规定从公共资源交易、行政许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开列了禁止“提篮子”的负面清单,并对要求全体领导干部提出了严格要求。

  “提篮子”,简单而言就是以权谋私。拿着权力的“通行证”从中斡旋谋求私利的一种行为。作为领导干部,他们手握重权,掌管着多种公共资源,公私分明、秉公用权,是起码的政治道德和为政操守;任何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行为,都是为群众所不容,也难逃党纪国法的制裁。

  “提篮子”问题一直以来都是顽瘴疴疾,细数近几年来下马的贪官污吏,不乏领导干部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等身边人“提篮子”的案例,如:袁卫华案,这是中央纪委机关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件,中纪委原副处级干部袁卫华,利用手中的权力,承揽到总金额超过10亿元的工程项目,并帮助自己的父亲从一个小包工头,变成当地有名的承揽工程专业户。再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预算执行局原局长何智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纪违法,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袁卫华、何智杰的事件,无一不证明着,任何违规违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毛泽东同志曾定下一个原则:“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诚然,作为领导干部,也都有自己的家庭生活,有一定的社会交往,同样需要“衣食住行”。但如果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素养不达标,经不起物质诱惑,扛不住社会考验,利用“近水楼台先得月”之便利,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一心为自己谋私利,所作所为皆是为了打造自己的“安乐窝”,那么,这种害群之马,又岂能在群众中立足,更遑论切实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了。

  扬汤止沸,莫若釜底抽薪。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彻底拔出“提篮子”顽疾,要从本质上下手,即不断健全制度体系,扎紧扎密制度“篱笆”,用更加严格的标准来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真正入脑入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岂能容忍“提篮子者”腐蚀党员干部的“钢铁长城”,故而,要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严明纪律、惩治腐败力度,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提篮子”行为,让意欲腐败者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湘潭县易俗河镇纪委 宋浩欣)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宋浩欣

编辑:黄思哲

本文为政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gov.rednet.cn/c/2018/09/17/4731467.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政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