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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陈靖 2018-09-13 1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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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乡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宁乡市畜牧畜医水产局办公室主任贺兴龙虚列会议经费问题。经查,2018年以来,贺兴龙违规采取签单挂帐的方式,多次在玉潭街道某饭店安排公务用餐。5月,贺兴龙虚列“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会议”餐饮支出,违规套取3015元用于结算在该饭店的用餐费用。该局质量安全科科长李剑锋在明知虚列用餐费用情况下,违规签署证明。分管财务的该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伟斌在审签此发票时明知为套取费用仍签字认可。贺兴龙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李剑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杨伟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宁乡市林业局行政审批科科长许新违规公款请吃和公款送礼问题。经查,2017年,时任市林业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许新为协调工作,多次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吃饭,并在春节、端午等节日赠送土特产等礼品,共计开支费用6000多元。因费用不能正常报销,2017年8月,许新虚列公务接待支出,报销6327元。2018年4月,宁乡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期间,许新未按要求如实报告。8月17日,在得知市票据监察中心检查情况后,许新个人主动向局计财科上交违规报销费用,并向市纪委驻市农业局纪检监察组说明情况。许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宁乡市纪委监委)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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