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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赫山:专项整治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

来源:红网 作者:邓瑾 编辑:闵美颖 2017-08-25 11: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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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益阳8月25日讯(通讯员 邓瑾)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下发了《关于印发〈赫山区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治查处、规范总结四个阶段实施。

  清理整治对象为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本人,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未满两年或退休未满两年的一般公务员。

  清理整治内容主要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类、涉砂类、涉渔类、涉小水电类、涉烟花爆竹类、涉危险化学品类、涉超限超载类等7类经营性活动。

  该区要求国家公职人员本人不得参与上述经营性活动,或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参股。其中,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或参股相关私营企业经营性活动。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一律不得违规参与上述经营性活动,或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参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国家公职人员一律不得利用职务或职权上的影响,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非法为他人谋取利益。所有国家公职人员一律严格按要求填报有关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退出手续,不得有“明退实不退”或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转让企业或股份等行为。领导干部应当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经营性活动有关情况,如存在问题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退出手续。所有退出转让情况,应向组织报告。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主动报告问题、拒不退出或拖延退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干扰、妨碍、对抗组织调查的,一律从严惩处。

  赫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的违法违纪违规情况,经查属实的由区专项整治办对举报人进行现金奖励。区专项整治办针对重点领域和部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相关领域“顶风而为”“小官贪腐”突出问题,以案件查办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督促全区各部门单位强化领导责任,依纪依规履职尽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邓瑾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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