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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稻分子育种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征集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刘郁蕾 2017-08-24 11: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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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水稻分子育种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征集公告

  华智水稻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国家水稻分子育种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招标人,拟依法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前来报名并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人将从报名合格的单位中择优选择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国家水稻分子育种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长沙隆平高科技园内,合平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规划建设红湖路以西,规划建设纬十四路以北。总投资约10000万元,(以最终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5565.04㎡,总建筑面积建筑物最大高度47.3米。包括1#厂房、2#厂房、5#厂房,7#倒班楼食堂。建筑面积约55565 m2,其中1#2#厂房38170.98m2、5#厂房2792.58m2、7#倒班楼食堂5588.93m2,地下室建筑面积9012.55 m2。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oo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严禁挂靠。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5.3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八年以上工作经历。

  5.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施工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

  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该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的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8、国家、省、市及高新区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在高新区范围内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在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528报名。

  2、报名资料:

  按照本邀请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的要求提供相关原件查验的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只接受报名材料齐全单位前来报名,并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查和考察复核的权力。

  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潜在投标人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代理机构)若发现投标资料有虚假,经核实后直接取消报名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收到招标人邀请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开标截止日期15天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招标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鞠女士、曹女士、贺先生、陈先生

  电话:0731-84447300-5328

  传真:0731-84429055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刘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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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gov.rednet.cn/c/2017/08/24/44034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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