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将全面建立四级河长制体系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闵美颖 2017-04-06 09:31:42
时刻新闻
—分享—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5日讯(记者 彭玮蔚) 记者今日从全市防汛抗旱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会上获悉,长沙将全面建立市、区县(市)、乡(街道)、村四级河长制体系,全市境内335条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632座上型水库,水域面积在5公顷以上湖泊及城区内重要水域均实行河长负责制。按照2017年底实现全市河长制全覆盖的目标,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长制”责任体系。

  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明确,市级总河长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河长由村(社区)党支部(党委、总支)书记担任。河流流经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同志分别担任辖区内相应的河段长。村管塘坝沟渠要设立巡查员和保洁员。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分别设立河长制办公室。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形成流域总管、分段负责、分管考核的工作格局。

  此外,长沙将重点治理饮用水水源地和问题突出的河湖水体。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城乡生活污染、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清理整治乱占乱建、乱填乱倒、乱挖乱采等河道乱象。水环境和水生态的治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和考评的具体内容。2017年底,实现城区污水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城镇污水厂全面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内的黑臭水体。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闵美颖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政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