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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检察院喜获“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黎铁桥 编辑:闵美颖 2017-02-27 09: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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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2月27日讯(记者 黎铁桥) 记者从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传来喜讯: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荣获首批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湖南省获得这一殊荣的还有娄底市检察院、耒阳市检察院、永兴县检察院和泸溪县检察院。

  据介绍,为进一步推进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活动。经各省级人民检察院推荐,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审查、公示,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意见,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批准,确定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等163个院为“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市检察院注重配强配优检委会组成人员,现有的17名检委会委员,均为文化、业务、政治素质优良的检察官。从委员中选任的2名专职委员,均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符合任职条件,其中1名分管检委会工作,并直接负责上会议题的实体审查。近年来,经长沙市检察院检委会决定的案件、事项议题,无一件错案、无一个出错文件。特别是对社会热切关注的案件,都作出了快速反应,充分讨论、依法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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