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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丈高楼平地起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2016-06-06 08:42:2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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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十三五”吹响启航的号角,湖南发展迈上新征程。新的历史时期,充满新的希望,面临新的挑战,赋予了我们每个人新的责任。只有全省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形成发展的合力,推动湖南社会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系列会议精神,帮助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当前改革发展形势,为湖南“十三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湖南省委宣传部与红网联合推出“树立新理念,建设新湖南”热点话题谈心录系列专题宣传报道,对当前经济形势和有关政策措施深入浅出地解读,让干部群众理解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精神,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新状态迎接新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而共同奋斗!
  
  2016年4月底,省纪委对外公开通报了3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这是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成效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在这种背景下,我省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作为2016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基层反腐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层层压实,将责任传导到“神经末梢”
  
  2016年初,在省纪委八次全会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指出:“要重点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把纠风惩腐压力向基层传导、责任向基层强化。”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我省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向基层延伸、在支部生根。2015年以来,我省不断推进“两个责任”全覆盖,推进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抓住明责、履责、问责等重要环节,定新规、出新招,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向市(州)、县(市、区)延伸,向县乡、省属高校、省属国有企业深化,传导到终端,形成人人负责、层层压实的局面。同时,督促领导干部真抓真管,坚持把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把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一于主体责任之中,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等问题都严肃问责,并建立问责事项清单、点题问责、典型问题公开通报等制度,完善“一案双查”办法,落实“上追一级”要求,问到根子,戳到痛处,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仅2015年,我省就对89家单位、469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挺纪在前,推动纪律教育向基层延伸
  
  全面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我省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刻印于心,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寸步不让。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出台后,省委迅速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通知,明确在全省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各级党委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纪律教育向基层延伸,实现全覆盖。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和人心向背的战略高度,把正风反腐“零容忍”的举措覆盖到基层,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深入开展清理核查,及时梳理问题线索。同时,紧紧围绕“六大纪律”,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初起之时。
  
  此外,各级坚持在重要节点和时段开展明察暗访和“点穴”式专项检查,推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婚丧嫁娶违反规定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得到有力整治。
  
  落细落小,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老百姓而言,身边的“蚊蝇”叮咬不断,远比遥不可及的“虎害”更有闹心之堵、切肤之痛。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势必导致国家惠民政策缩水,群众利益受损,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甚至危及基层政权的稳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指出。
  
  为此,我省坚持从“小事”“小处”“小节”“小错”抓起,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仅2015年,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就着力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立案5550件、结案5895件、处分5888人,同比分别增长26.7%、32.3%和29%。
  
  2016年,全省又启动对“雁过拔毛”式腐败的专项整治,对村(社区)、乡镇(街道)及基层站所和市县财政、发改、农业、扶贫、国土资源、住建等重点单位和领域,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与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省纪委还对100件重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我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形成有力震慑。对贪污、克扣群众“救命钱”的有关人员从重处理,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手中,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2016年4月份,全省14个市州就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141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8人,收缴违纪款700余万元。
  
  扎牢制度“笼子”,管住“微权力”
  
  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重在从严治吏。治理基层贪腐,既要下猛药,也要治病根。创新体制机制、扎牢制度“笼子”,管住“微权力”是关键所在。
  
  每一项工作部署、每一个具体措施,我省都向着治本的目标前行,推动治标与治本良性互动、综合施治。对发现的问题,抽丝剥茧,追根溯源,举一反三,找到问题症结,提出解决办法,推进制度建设,实现“关权入笼”。
  
  针对基层“微腐败”的特点,我省对症下药,在信息透明、流程监管、强化监督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村账乡代管”制度,推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纪检员队伍建设,健全党支部设纪检委员制度,落实好“两个责任”,从而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让权力健康运行,让干部干净干事。
  
  同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深入开展基层信访举报积压件“大起底”,会同职能部门推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整合涉农专项资金,规范涉农资金下拨方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随着一大批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有效严防了“有权任性”,保障了“蚁贪”“蝇害”无处遁形。
  
  (供稿:省委宣传部 执笔人:邹太平 万检新 指导: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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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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