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开展湘潭经开区文明家庭评选暨寻找最美活动的通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徐放 2016-06-01 16:04:54
时刻新闻
—分享—

  各直属机关,驻区机构,响水乡、和平街道妇联,入园企业女工委及相关妇联组织:
  
  根据省、市妇联统一部署,结合湘潭经开区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区妇联决定开展湘潭经开区文明家庭评选暨寻找最美活动,评选表彰文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创业、最美女性”典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为主要任务,依托村、社区妇女之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寻找活动。通过深入挖掘、选树和推荐群众身边的文明家庭及“最美家庭、最美创业、最美女性”典型,最大限度地宣传好家风好家训,集中展示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的时代内涵,展示广大妇女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拼搏进取、创新创业的成就和弘扬“四自”精神,崇德向善、至情至美的风采,让“最美家庭”真正成为文明家庭的蓄水池,让“最美创业”、“最美女性”成为引领广大妇女积极建功立业,追求文明进步的标杆,切实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以优秀妇女典型的积极作为引领广大妇女为建设文明幸福九华发挥更大作用。
  
  二、活动时间
  
  将集中开展、分节点开展、因地制宜开展相结合,将文明家庭评选及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创业、最美女性”活动作为各级妇联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化推进,贯之全年。10月,区妇联将推荐市级“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候选户,“最美创业”、“最美女性”候选人;11月,将确定区级表彰名单,拟表彰文明家庭10户,“最美家庭”10户;表彰“最美创业”5名,“最美女性”5名。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一)文明家庭:践行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夫妻恩爱、家庭和睦、敬老孝亲、邻里友爱、文明礼仪、崇尚读书、育儿成才、环保低碳、热心公益、廉洁自律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最美家庭:在文明家庭标准的基础上,在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获得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示范意义。
  
  (三)最美创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女性创业典型,重点关注在湘潭经济建设中守法诚信、拼搏进取、成绩突出的女企业家和中、小、微企业的女性创业者。
  
  (四)最美女性:聚焦在本职工作或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等思想道德实践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
  
  四、活动内容
  
  (一)立足基层村(社区),扩大覆盖范围。要继续立足基层妇女之家,组织动员家庭开展好“晒、议、讲、展、秀”5个环节活动,从动员手段、寻找环节、引导路径上不断探索创新,提升活动的时代感和吸引力,吸引更多的家庭和妇女群众加入到活动中来。注重通过线上线下活动方式向楼宇小区、企业、学校等领域拓展延伸。继续做好各具特色的文明家庭及“最美家庭、最美创业、最美女性”选树和宣传推选活动,使参与活动的人群和家庭类型更丰富,活动覆盖范围更广泛。
  
  (二)培树清廉家风,拓展活动领域。要普遍开展家庭助廉行动,推动清廉家风活动在各级党政机关广泛开展,通过领导干部谈家风、良好家风廉谊会等,推动党员干部提升以德齐家、以廉保家的意识,培育良好家风,争做廉洁表率。结合行业、部门、单位特点和实际,开展以“当好廉内助”为主题的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寻找体现崇德向善、崇俭尚廉家风的“最美家庭”,引导党员干部清白做人、清正做事、清廉为官。
  
  (三)创新传播方式,提升活动影响。在儿童节、建党节、重阳节等时间节点,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好家风宣传、故事汇演、典型巡讲等活动,深入机关、社区、企业、学校传播正能量,促进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创新榜样引领方法途径,让群众在传播过程中唱主角,以身边人、身边事,可亲可学的方式带动更多家庭和妇女群众在学习感悟中付诸行动。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支持,协调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造势,充分运用全媒体传播理念和宣传手段,注重运用微信公众号、各级活动官网、专题专栏等媒体功能,通过公交等公共传播平台和微电影、微视频等方式手段,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推广活动,提升传播效果,放大寻找活动效应和典型示范引领效应。
  
  五、典型推选
  
  (一)层层组织推荐。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开展“五个环节”活动的基础上,按照不设标准,不设门槛的原则,通过群众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逐级向上推荐。要充分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到推荐和自我推荐、评议、投票等环节中来,使活动真正能够接地气,扎实开展到基层。通过层层择优推选,在社会公示和接受监督评议的基础上向区妇联推荐各类候选典型。
  
  (二)审核确定名单。区妇联负责对“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最美创业”、“最美女性”候选名单进行审核,入选名单在“微九华”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投票和监督评议,并通过文明家庭事迹展示等方式选出最终湘潭经开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最美创业”、“最美女性”名单。
  
  (三)评选表彰宣传。区妇联将于2017年年初表彰“文明家庭”10户,“最美家庭”10户,“最美创业”5名,“最美女性”5名,适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宣传典型事迹。各单位要在集中寻找和常态化推进的基础上,同期推出、宣传、展示园区先进典型。
  
  六、活动要求
  
  1.各级妇联组织要根据省、市妇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思路、明确重点、明确举措,研究制定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具体方案。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开展寻找活动,并按要求定期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材料,新闻热点及重要线索随时报送。
  
  2.各级妇联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及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创业、最美女性”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建党95周年和“最美家庭·讲好家训传好家风当好廉内助”、巾帼扶贫行动、巾帼志愿服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各种好家风好家训活动。要注重推选和宣传勤劳致富、诚信创业的“最美”典型,引导带动更多的家庭和妇女群众自主创业、脱贫致富奔小康。要支持和鼓励各单位开展各具特色的“最美”评选活动,不断传播弘扬“最美”典型的精神力量,发挥“最美”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
  
  3.所有候选典型资料请于9月1日前报区妇联,各推荐典型除填报登记表外,需准备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登记表以A4纸打印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候选典型附家庭彩色生活照3张;“最美创业”、“最美女性”附本人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1张,彩色工作、生活照各1张。照片要求jpg格式电子版,像素在3M以上。
  
  联系人:楚士跃
  
  电话:0731-5821068918873282887
  
  邮箱:122387753@qq.com
  
  附件:1.湘潭经开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推荐表
  
  2.湘潭经开区“最美创业”推荐表
  
  3.湘潭经开区“最美女性”推荐表

  附件1、2、3点击下载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女联合会
  
                          2016年5月12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徐放

本文为政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gov.rednet.cn/c/2016/06/01/3998719.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政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