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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2016-03-18 14: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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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发改委(局)、财政局:
  
  为促进我省服务业加快发展,更好地发挥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和《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组织2016年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标准
  
  1、支持重点。2016年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为: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商贸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服务创新(包括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新兴产业等)的重点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贫困地区特色服务业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与试点任务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省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相关重点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上年度主导完成国家服务业标准制定或标准化试点,以及获得国家级服务业驰名商标单位项目等。
  
  2、补助标准。单个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5%,直接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贴息按照银行贷款金额和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计算贴息额,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含2年)。
  
  二、申报要求
  
  (一)严格项目申报条件。申请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属于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贫困地区特色服务业项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
  
  2、项目单位为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3、已履行必要的审核(备案)等相关手续;
  
  4、已开工或具备当年开工条件,一般2年内能建设完成;
  
  5、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和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二)如实提供项目材料。详细填写《湖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如实编制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和附件资料: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详细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职工总人数,资产总额,上年营业收入,主要经营产品、规模、经营服务领域等;
  
  2、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进展情况或前期工作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总额等应为与服务业直接相关部分);
  
  3、项目有关核准、备案文件或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租赁合同;项目立项时要求进行环评、能评的,应提供环评、能评报告复印件;
  
  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盈利性组织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企业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非盈利性组织和新办企业投资项目除外);
  
  6、项目资金申报单位关于项目真实性承诺函,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部门贷款合同及付息凭据复印件等材料。
  
  (三)严格项目申报数量和程序。各地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严格按照今年资金支持重点和申报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筛选和申报工作。
  
  1、中央在湘企业(单位)直接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申报。
  
  2、省属单位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3、市级项目由市州发改委会同市州财政局组织申报,市州发改委、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4、财政省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县市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上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同时抄报市州发改委、财政局。
  
  原则上每个市州申报项目不超过4个,财政省直管县市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国家第一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衡阳市)可增报不超过4个与试点任务密切相关的服务业重点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资金。资金项目申报表(试点地区项目及服务业示范集聚区项目请注明)及申报材料(含相关附件资料)请于2016年3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分别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同时报送电子版。
  
  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和年度资金预算规模,研究确定资金支持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下达项目资金。
  
  (四)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各地要及时收集储备服务业建设项目,加强项目库建设,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此次申报项目的数据应与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上报的滚动项目投资计划数据衔接一致,符合方向但未纳入此次上报计划的,作为下一年度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形成“储备一批、推进一批、建设一批”的良性循环。
  
  三、切实加强资金申报管理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各级发改、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申报流程及规定,抓紧做好项目筛选和审核、申报等相关工作,特别是对项目上报资料真实性要加强把关,认真核实,必要时要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凡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申报内容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该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争取国家和省服务业资金。各地申报项目质量及扶持项目实施情况,与今后的资金项目扶持挂钩。各地在上报项目材料时,应主要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寄方式报送。
  
  省发改委联系人:彭春阳电话:0731-89991532(传真)邮箱:scb8@163.com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8号省发改委服务业处邮编:410004
  
  省财政厅联系人:代军电话:0731-85165179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外经处邮编:410015
  
  附件:1、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3月16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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