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县通过片区协作三个月查办违纪案件18件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通讯员 黄艳宇 编辑:闵美颖 2016-03-14 09:39:51
时刻新闻
—分享—
  长沙晚报3月14日讯(记者 李静 通讯员 黄艳宇) 3月7日,长沙县路口镇纪委书记到县纪委反映,该镇某村村干部在安居工程补偿款一事中有损害群众利益违纪行为,因案情复杂、问题严重,请求县纪委启动纪律审查片区协作机制。随后,长沙县纪委根据《长沙县纪律审查片区协作巡查工作办法》,由县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片区内的镇街对线索进行调查。通过走访调查、查阅资料、与当事人谈话等措施,迅速查清了案件基本事实。
  
  昨日,长沙县纪委召开纪律审查片区协作工作会议,对上述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分别向4个纪律审查片区授牌,并举办了首场业务培训。
  
  据了解,今年以来,长沙县纪委先后印发《长沙县纪委问题线索管理办法》、《长沙县纪律审查片区协作巡查工作办法》等。后者按照“层级管理,责任不变,地域相近,均衡组团”原则,将全县18个镇街划分为4个纪律审查片区,县纪委设立片区协作巡查领导小组(简称巡查组)负责对各镇街的纪律审查工作进行巡查、指导和督促。巡查组下设4个片区协作工作组(简称片区组),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审查力量整合,互相监督联动。
  
  片区组加强对镇街一般问题线索办理的管理、指导、督办,对于其中反映问题严重、涉嫌违纪金额较大、案情相对复杂、案发地镇街单独处置困难较大的案件,开展片区协作,通过信息与资源共享,审查力量整合,加大疑难复杂线索办理力度,提高工作成效。同时,还采取经常性业务培训、实行季度考核讲评、对发现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提出硬性要求等措施,强化工作落实。今年以来,通过片区协作共发现、处置问题线索76个,查办违纪案件18件。
  
  “过去,由于镇街纪检组织力量分散,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比较被动。实行片区协作工作机制,有利于整合力量,有利于聚焦主责主业,有利于落实‘四种形态’。”长沙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维龙表示。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通讯员 黄艳宇

编辑:闵美颖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政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