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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徐放 2016-03-10 15: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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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职改办、政工职评办、省直有关厅局(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湘职改〔2005〕3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6年我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省企事业单位申报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职务的政工人员。
  
  二、考试内容
  
  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包括《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中国近现代史》和《思想政治工作学》三科。其中,《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考试内容主要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知识,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概括新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知识;《中国近现代史》考试内容主要为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党的十八大期间的历史知识;《思想政治工作学》考试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内涵、基本任务、基本方法等以及时事政策知识。
  
  为了便于广大政工人员把握复习范围和重点,除时事政策外,考试内容原则上不超过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学习丛书》范围。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考生可携带有关参考资料。
  
  四、考试地点
  
  根据报考人员分布情况和就近集中的原则,按地域分片设立考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试步骤
  
  1.报名。3月28日至4月22日,参考人员由单位汇总后到所在厅局和市州报名;4月25日至5月4日,省直厅局(单位)和各市州政工职评办汇总后到省政工职评办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省直有关厅局(单位)到省政工职评办领取准考证,各市州报考人员在当地政工职评办领取准考证。
  
  2.考试。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为2016年5月21日和5月22日(星期六和星期日),5月21日上午9:00—11:00考《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下午3:00—5:00考《中国近现代史》;5月22日上午9:00—11:00考《思想政治工作学》。
  
  3.成绩通知。省政工职评办于7月上旬将考试成绩通知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厅局(单位),7月中旬以前考试成绩要通知到每位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合格者,3年内申报相应档次专业职务成绩有效(2013年及之前通过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的考生,其成绩有效期不变)。
  
  联系人:曾劲,电话0731-84588520。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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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gov.rednet.cn/c/2016/03/10/39303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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