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今年的招生政策,全市各有关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违规择校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受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违规择校要求。公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在招生过程中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沈颢 通讯员 黄军山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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