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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听证会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徐放 2015-11-16 16: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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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收集意见,充分征求民意,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决定举行《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省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的《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2015年12月1日上午9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20至35人,其中:
  
  1、本省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关注本规定的公民15至2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省(市、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5至10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省环保厅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我厅网站(http://www.hbt.hunan.gov.cn/),下载并填写听证会报名表,报名信函寄至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法制宣传处(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邮政编码41001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传真请拨打报名电话0731-85698005;网上报名用电子邮件将听证会报名表发送至我厅受理申请的邮箱(353478706@qq.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17时。
  
  五、听证会参会有关事宜
  
  省环保厅将于2015年11月2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我厅网站上进行公告或电话通知参会人员。
  
  听证会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湖南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詹凌子
  
  0731-85698005(办)13687317012
  
  湖南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石竹
  
  0731-85698079(办)13873178038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听证会报名表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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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gov.rednet.cn/c/2015/11/16/3841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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