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示范区区域经济一体化探索初显成效
2011年,国务院批复了《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并设立武陵山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以下简称龙凤示范区)。
彭正刚介绍,龙凤示范区作为在全国十四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设立的唯一的跨省经济协作示范区,国家和省级规划中明确其主要任务为:大力推进行政管理、要素市场和投融资体制等领域的改革,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一体化建设,为区域一体化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到2015年,在城乡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全面建成一体化发展体系,成为武陵山片区的重要城市和经济增长极、全国贫困地区跨省经济协作示范区、全国贫困地区扶贫攻坚示范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国内外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区。
按照这一规划,历经三年多时间的建设发展,龙山、来凤两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上开展了有益探索。“一体化规划体系基本形成、一体化协调机制基本建立、一体化共建工作有序推进。”彭正刚介绍,目前,两县城市一水双城标志性工程——湘鄂情大桥已全线贯通;龙凤城区水源点建设、龙凤酉水河综合治理、落水洞电站、龙凤城区骨干路网、龙凤城市外环线等一批共建重点项目陆续启动;龙凤公交实施了跨省路线、车辆标志和外型、收费和营运管理四个统一。
同时,两县农村信用社已开通同城结算业务,国家邮储银行已发行“龙凤IC卡”;龙凤平安共建已形成了20多项合作机制;以取消异地漫游为重点的龙凤通讯一体化已启动实施。“可以说,龙山县在经济发展、基础设施、民生事业、产业建设等领域均取得了一定成效。”彭正刚说。
鼓励龙山县先行先试 为贫困地区发展探索路子
“但不得不看到,龙凤示范区的发展仍存在许多制约因素。”针对怎样加快推进龙凤示范区建设,彭正刚有自己的一番看法。
他建议,应切实加强领导,由一名省委常委或副省长具体联系龙凤示范区建设,积极构建部省(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和省之间)、省际(湖南和湖北)、省州县(湖南省、湘西州和龙山县)三级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龙凤示范区建设的相关事宜。
彭正刚指出,应大力鼓励先行先试,力争为贫困地区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探索新路子。“这种先行先试具体可以体现为:赋予龙山县推进龙凤示范区建设在项目建设、资源整合、人才引进、金融创新、土地管理、扶贫攻坚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等多方面的先行先试优先权和允许试错权。”
同时,他还建议,对龙山县实行省级示范区直接管理,扩大其管理权限。实行直接管理后,凡需申请州级政府审批的事项,直接由县审批;申请省级审批的土地、项目、资金等事项由县直接报省;省级相关计划直接单列到县。
建议出台财政、土地、金融、扶贫等专项支持政策
加速推进示范区的建设发展,各级政策的支持至关重要。对此,彭正刚建议省委、省政府尽快出台支持龙凤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专项政策,“具体在财政、土地、金融、园区、扶贫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其中,财政政策支持方面,建议省财政设立龙凤示范区发展基金,每年给龙山县安排1亿元财政预算专项用于龙山推进龙凤示范区建设。加大对龙山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基础设施、产业开发、社会事业、财税金融、土地使用、防灾减灾、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土地政策方面,彭正刚建议,对龙凤示范区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单列,优先确保建设用地,并把耕地占补平衡纳入全省占补平衡范畴,矿产资源补偿费省州部分全额返还县级,把饰面石材的审批权下放到县。允许龙山县参照湖北恩施、利川、来凤等地出台“突破性”工业用地优惠政策。
金融政策方面,放宽组建县级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用担保公司等准入条件;省级金融机构扩大龙山县各金融机构贷款审批权限,减少逐级审批环节,简化贷款流程;大力支持龙山企业利用债券、票据等工具直接融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上市融资。
园区政策方面,把龙山作为全省西北窗口承接产业转移试点县,与湖北省联合申报,把龙凤示范区作为国家中东部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在申请国家出台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赋予其制定土地供应、地方税费奖励等优惠政策的自主权。
扶贫政策方面,建立财扶资金投入增长机制,每年安排给龙山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增幅20%以上,其试点项目在龙山优先布局,加大对龙山财政扶贫贴息贷款投入力度。
来源:红网
作者:章尧 谢娟
编辑:谢娟
本文为政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