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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2014年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管理人才简章

来源:长沙高新教育网 编辑:徐放 2014-06-09 10: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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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促进长沙高新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对长沙高新区区属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聘30名优秀骨干教师及教育管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长沙高新区秉承“一流园区,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通过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学校硬件提质、不断改善教师待遇等措施,有力推进了园区教育发展,优质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打造了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明德麓谷学校、湖南一师虹桥实验小学、麓谷中心小学、雷锋小学及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等一批知名学校,现诚邀各类优秀教师及学校管理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
  
  二、选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核、考察等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聘。
  
  三、选聘计划及程序
  
  (一)选聘计划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职专

合计

语文

 

4

2

 

6

数学

 

3

3

 

6

英语

 

1

3

 

4

科学

 

1

 

 

1

化学

 

 

1

 

1

物理

 

 

1

 

1

生物

 

 

1

 

1

政治

 

 

1

 

1

地理

 

 

1

 

1

电子技术

 

 

 

1

1

机械加工

 

 

 

1

1

信息技术

 

 

 

1

1

会计

 

 

 

1

1

建筑工程

 

 

 

1

1

业务副校长

 

 

1

 

1

业务副校长

 

1

 

 

1

业务副园长

1

 

 

 

1

合计

1

10

14

5

30


  (二)选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试教—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三、管理办法及待遇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岗位等级参加学校岗位竞聘后确定。
  
  2、副校长、副园长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享受相应等级的绩效奖励。骨干教师经长沙高新区教育局认定后,在任期内享受区级骨干教师待遇。
  
  四、选聘范围:
  
  1、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免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2、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理念新,爱岗敬业。
  
  3、教师资格证要求:幼儿园岗位须具备幼教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职专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或职专、技校、高校等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语言类学科(语文、英语)为二甲,其它学科为二乙。
  
  5、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6、年龄:幼儿园岗位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小学岗位40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岗位42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职专岗位45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被认定为特级教师、湖南省国培专家库首批人选或中学高级职称者在相应类别岗位年龄要求的基础上可放宽3岁。
  
  7、工作经历:小、初中骨干教师岗位从事所报岗位学校类别相应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如:小学语文骨干教师岗位须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5年以上)。职专骨干教师岗位须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业务副校长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业务副园长岗位从事幼儿教学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历可提供合同或单位证明)
  
  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14年8月31日,但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
  
  8、五管端正,身心健康。
  
  9、其它要求:幼儿园岗位有园长任职资格证,或参加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二)还需按要求满足以下条件(即一类条件满足其中一项,二类条件幼儿园、小学、初中岗位同时满足其中两项,职专岗位同时满足其中三项):
  
  一类:以下条件满足一个。
  
  1、特级教师,或湖南省国培专家库首批人选;
  
  2、2008年以来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湖南省优秀教师者;
  
  3、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名师;
  
  4、2008年以来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地市级教育科学研究院、所)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教师素养大赛等教学活动(不包括片断教学、录像课、教学设计及说课)中获得过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类:
  
  A、幼儿园、小学、初中岗位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两项:
  
  1、2008年以来在省级及以上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含2篇)。
  
  2、主持过地市级及以上课题1个以上(含1个);或担任过省级、国家级课题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三名)。
  
  3、区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名师。幼儿园岗位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
  
  4、参加过教育部“跨世纪园丁工程”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者。
  
  5、幼儿园岗位要求担任过9个教学班规模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中层以上职位工作经历。小学岗位要求担任过24个教学班及以上规模学校教导主任、教研主任(教科室主任)等教育教学中层及以上职位工作经历;初中岗位要求在省级示范性中学或其分校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或教育教学管理中层及以上职务工作经历。
  
  注:报考中小学业务副校长、幼儿园业务副园长岗位者,必须满足二类第5项条件要求。
  
  B、职专岗位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三项:
  
  1、在省级及以上示范性中职学校工作,或高校(含高职院校)工作。
  
  2、2008年以来被评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高校(含高职院校)优秀教师。
  
  3、2008年以来在地市级及以上职业院校学生大赛中指导学生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本人获得优秀指导奖。
  
  4、主持过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院(所)组织的省级以上课题1个以上(含1个);或担任过国家级课题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三名)。
  
  5、参加过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应学科专业教师培训,或教育部组织的中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活动6个月以上。
  
  6、中学高级职称,或工程师、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以上条件第1项为必要条件,第2项至第6项条件任意满足两项。
  
  六、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程序:报名考生可从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gxjy.cshtz.gov.cn/)、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www.csldbz.gov.cn)上按照报考岗位下载《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管理人才报名登记表(幼儿园、中小学)》或《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管理人才报名登记表(职专)》并按照要求据实填写。
  
  3、报名时间:6月19日—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报名地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麓谷大道668号)一楼展厅会议室
  
  七、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需提交打印的本人《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管理人才报名登记表》、2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能力、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初审,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初审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打印、领取《试教、考核准考证》。
  
  八、试教、考核
  
  (一)试教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试教环节。
  
  2、试教:主要初步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应用教学方法的能力,以及教学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试教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试教结束后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含3:1)的比例,则报考该岗位人员全部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4、试教成绩不带入考核。
  
  (二)考核
  
  1、考核:小、初中骨干教师岗位考核由课堂教学及面试构成。职专骨干教师岗位由课堂教学、面试和专业实训操作构成。副校长、副园长岗位的考核由评课及面试构成。
  
  2、课堂教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驾驭课堂的能力、教学的手段及课堂教学效果。评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理念、课程引领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岗位适用能力等;专业实训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实际操作技术、专业实践水平及技能。课堂教学(评课)、面试、专业实训操作满分均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合成:小、初中骨干教师岗位按课堂教学与面试成绩7:3比例合成考生的考核成绩;职专骨干教师岗位按课堂教学、面试、专业实训操作成绩6:2:2比例合成考生的考核成绩;副校长、副园长按评课、面试成绩7:3比例合成考生的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4、试教、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长沙高新人才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公布。
  
  九、体检
  
  1、体检对象以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课堂教学(评课)成绩的高低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成绩相同的,则以课堂教学(评课)成绩的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十、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结束后,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纪检监察审计局、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成绩相同的,则以课堂教学(评课)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一、录取(含资格终审):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审查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合格后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长沙高新人才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工作单位安排由高新区管委会统一调配。
  
  4、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其它
  
  1、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731-88982762、88982764
  
  2、监督电话:
  
  长沙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0731-88995359
  
  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0731-88995085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731-84907997
  
  附件一: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学校管理人才报名登记表(幼儿园、小学、初中).doc
  
  附件二: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学校管理人才报名登记表(职专).doc
  
  附件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附件下载(含附件一、二、三).rar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4

来源:长沙高新教育网

编辑: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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