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rednet.cn 2006-5-27 9:43:01 红网 字体: 【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申请人一般是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属于规定的税务机关管辖;复议申请是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在纳税问题上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当事人在提出复议申请前已经依 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缴纳或解缴了税款、滞纳金或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编辑:张广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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